医疗卫生
01 乐安慈孝医院
博兴乐安慈孝医院是由山东省乐安慈孝公益基金会投资成立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医院,医院致力于打造医者与患者彼此间和谐信任的创新型医疗服务平台,整合国内最优质的医疗资源,为患者更高效、快捷地匹配优质医疗资源,从而得到最有效的诊疗方案。目前,乐安慈孝医院与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简称省职防院)形成医联体,联合开展职业病预防、诊治等一系列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为一线劳动者保驾护航。同时,医院与国内多家三甲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定期邀请专家来院坐诊,并开通远程问诊服务,让我们身边的每一位普通老百姓都能及时享受到精准医疗和高端医疗,解决“大病难看”、“看大病难”问题,真正服务于社会,造福于一方水土。
项目动态:
02 大病救助的标准
通过“大病救助”的开展,不断的在实践中摸索。对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尽可能恢复其劳动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减轻救治对象及其家庭地病痛疾苦和实际自付费用。
对低保家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5万元。 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报销后自负部分超2万元的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因意外伤害造成暂时性生活不能自理或是残疾的情况,最高救助5000元。
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1、农村五保户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5)城乡低收入家庭; (6)因病致贫,二次患病,导致家庭无力承担者。
2、大病救助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病例诊断证明; (4)治疗病例支出发票; (5)受助人照片。